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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3/2025-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2025- 06- 09 15: 22 访问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为加快推进落实《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将《认定管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工业设计创新发展需要,持续发展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设计赋能传统制造业新质化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修订了《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与管理提供依据。

二、修订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适当调整内容框架。一是新《认定管理办法》将认定条件中量化指标纳入附件评价指标中体现,正文中不再重复阐述。二是将原《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基本条件”和第三章“认定程序”的相关内容合并修改形成新《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二部分“认定条件与程序”。三是在原《认定管理办法》第四章“考核管理”中增加培育相关内容,明确职责分工,作为新《认定管理办法》第三部分“培育与管理”。

三、《认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条件与程序、培育与管理、附则等四个部分19条,以及附件2个,具体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工业设计的定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定位和认定原则、职责分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管理的范围包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并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明确了认定条件、申报主体要求和申报程序。认定条件主要根据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要求,采取百分制方式评价打分择优确定,且申报主体需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并稳定运营2年及以上。申报程序是企业向所在县级经信部门申请,经由县级经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

(三)培育与管理。明确了市县两级经信部门梯度培育职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规范、复核程序、违法违规处理,以及撤销、变更等相关工作;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配合各级经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业设计类活动和运行监测工作,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同时,完善了复核程序,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4年复核一次,对已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在其有效期内的免于复核,并明确了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理措施及重新申报有关要求。

(四)附则。明确了《认定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生效时间。

(五)附件。附件1以表格形式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主要评价指标,涵盖了设计投入、设计水平、政策导向3类评价内容。其中,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包括设计费用及占比、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获奖质量及数量、知识产权数量、标准化建设、完成项目质量及数量、加分项等7项指标;工业设计企业评价指标包括设计费用投入、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获奖质量及数量、业务规模、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加分项等7项指标。此外,为促进共同富裕改革,推动山区海岛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置了差异化认定条件。附件2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内容为申请主体及其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便于企业提前了解具体指标内容,引导企业重视和运用工业设计。

四、政策解读机关

本《认定管理办法》由温州市经信局负责解读。政策解读联系人:尤静佳,联系号码:0577-8896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