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23-0037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间: 2023- 08- 07 17: 54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财政局,温州湾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温经信发〔2021〕3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基地)的单位根据《办法》的基本条件要求,于8月21日前向所在地(包括海经区、温州湾新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初审上报
各地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出具初审意见,于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市经信局。
市属企业和央企、省企在温机构可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经信局。
三、评审认定
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得分80分(含)以上的择优拟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温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发文公布。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联系人尤静佳、李璟,联系电话:88968069、88968042,电子邮箱:1318305702@qq.com。市财政局联系人程建瓯,联系电话:88516528。
附件:附件.docx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