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479G/2026-101049064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经信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时间:2026-02-13 10:58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6日在温州市经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5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主要是关于“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反馈单位提出“增加获省(部)级专利奖的第一发明人”“对自评分规定分值进行明确”等意见建议;关于“第六条其他条件”反馈单位提出“对继续教育进行明确”等意见建议;关于“附件《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反馈单位提出“对论文来源进行明确”“建议任职情况中技术骨干改为项目负责人”“在行业影响力中5A协会要求过高”等意见建议。
二、意见处理
市经信局十分感谢各单位的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经信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做好《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