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30300002518479G/2025-10104349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5-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温州市“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思路研究课题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时间:2025-12-02 15:41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十五五”专项(区域)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要求,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开展温州市“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思路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课题要求

《温州市“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思路课题研究》

1.课题内容及要求:总结回顾温州“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发展主要成就,问题短板与经验总结,深入分析面临的发展形势和机遇挑战,系统研究提出的温州市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研究产业空间布局、产业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谋划重大项目、标志性工程、重大改革措施等。

2.时间要求:2025年12月启动课题调研和文稿撰写;2026年1月上旬形成课题报告初稿;2026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组织论证,提交正式课题报告。

3.成果形式:课题研究报告

4.经费预算:本课题经费预算不超过10万元。

5.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442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处。

联系人:冷先生

电话:(0577)88960881

邮编:325000

三、课题研究机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备课题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课题申报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课题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3.近3年内相关研究成果、相关学术论文;

4.营业执照复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复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正本1份、副本一式3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后寄送至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磋商方式

委托单位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程序根据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历史业绩、研究方案、课题报价、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磋商和择优遴选,经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公告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附件:1.温州市“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思路研究申报书.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docx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