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25-0007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间: 2025- 07- 18 09: 53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人力社保局,温州海经区经信科技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5〕17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25〕1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已开展社会化评价的专业仅限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专业范围包括机电制造、信息技术、石化工程、轻纺工程、能源工程、材料工程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企业和事业单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已开展社会化评价的专业,须与相关专业中评委联系(详见附件)。
(二)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专业范围包括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专业(具体专业范围参照相关高评委的评审通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范围包括信息技术、机电制造、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港口工程等7个专业。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条件。中级工程师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5〕178号)文件执行。高技能人才申报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和《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2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时需上传近3年(2023-2025)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学时证明。
(三)年度考核要求。中级工程师申报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含)以上:高级和正高级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四)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五)学术论文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须为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后发表,并在佐证材料中上传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页,以及中国知网(www.cnki.net)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www.cqvip.com)论文查询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5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31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经信、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中评委。
(四)评审认定和审核(评审)推荐。
中级工程师:机电制造、信息技术、石化工程、轻纺工程、能源工程、材料工程等专业,由市经信局会同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组织笔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
高级工程师: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由市经信局组织评审推荐,其他专业(除部分明确评审推荐的专业外)高级工程师实行审核推荐。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实行审核推荐。
四、时间安排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安排。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8日,各县(市、区)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10月上旬专业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0月中旬专业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安排。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8日,各县(市、区)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电子化要求。今年起,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职称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申报人上传涉密资料。
(二)审核要求。申请材料要如实提供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各地要严格按照评价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查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三)其他要求。同等条件下,对山区海岛县的申报对象给予适当倾斜。
联系方式:0577-88968082、88371659,联系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8楼801办公室。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