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24-0002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
06-
1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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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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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根据《温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温经信发〔2021〕31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温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或加快发展地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研究与发展试验人员数不低于2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同时符合《温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照《温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5日之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地经信部门做好审核工作,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纸质申报资料和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
联系电话:温州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88968057。
附件:温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wps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