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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3/2024-0000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时间: 2024- 01- 24 09: 16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2023年,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等18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环发〔2023〕11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温委办发〔2021〕24号)的要求,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关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对其组织编制的规划依法依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23年,积极培育工业固废处置利用企业,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工信部第五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鼓励建筑新材料公司对一般固废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以及尾矿矿渣、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再利用,生产各种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建筑一体化的材料以及市政园林景观材料。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积极引导塑料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支持石油基、生物基等可降解替代产品的补链和扩能项目建设,鼓励涉塑企业进行绿色化改造,加强环保塑料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加快传统塑料制品业转型升级步伐。2023年,全市共有9家企业投资生产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及制品,建成产能6.7万吨。

二、关于“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23年,我市新增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19家、绿色低碳工业园区2家;新增省级绿色低碳工厂17家、绿色低碳工业园区2家,分别占2023年全省新认定绿色低碳工厂100家的17%和新认定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10家的20%;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5家、绿色供应链2家、绿色园区1家。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温州实现零的突破。推荐89家企业参加省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评审。

三、关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格执行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23年,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全市完成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352家,腾出用地6697.4亩,腾出用能12.1万吨标煤;完成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718家。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122 号)的要求,全市范围内停止铸造产能置换。

四、关于“牵头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化工园区评价认定工作。”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20年温州市已圆满完成8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3年5月份根据省经信厅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持续关注改造提升和异地搬迁后企业安全生产及仓库利用情况,确保搬迁改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省经信厅要求对洞头大小门岛临港石化产业区和瑞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开展复核审查,两个化工园区顺利通过省级复评;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扩园提升工作,完成瑞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的扩园工作,扩园面积689.5亩。

五、关于“指导各县(市、区)在办理工业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后,及时将项目核准、备案信息告知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经过多轮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各县(市、区)发改、经信、生态部门已在工业建设项目核准(极少发生)、备案过程中实现了信息共享,对于需要进行环评、能评的工业建设项目在核准、备案后实行同步服务,已将工业建设项目核准、备案信息共享给生态环境部门。

六、关于“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制造业”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23年,我市的浙江正泰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永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亿宝科技有限公司等52家涉及节能环保行业的企业被评为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科博电器有限公司、安固集团有限公司、华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4家涉及节能环保行业的企业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全市新增实施千企节能改造项目812个,其中产线节能改造项目208个、清洁生产光伏项目604个。组织实施315项省市联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入选省级节能降碳重点项目1个。联合发改和电力部门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42家高耗能企业、“专精特新”等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为企业节能和改造提升提出指导意见,助力企业节能降碳、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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