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23-0029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间: 2023- 05- 12 18: 41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课题要求
(一)《温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1.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以及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客观总结发展成效、特色亮点、典型案例,分析存在主要问题和深层原因,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确定规划是否有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提出进一步深化实施的对策建议。兄弟地市创新做法、相关亮点和成效的对比分析。
2.时间要求:2023年5月下旬,形成《温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大纲,并启动课题调研和文稿撰写;2023年6月下旬,形成评估报告初稿;2023年7月,完成征求意见、组织论证,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3.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4.经费预算:本课题经费预算不超过15万元。
5.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406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77)88967055 邮编:325000
(二)《温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1.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举措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全面总结发展成效、特色亮点、典型案例,分析存在主要问题。下阶段规划实施需把握的新形势新任务分析,对规划实施面临的宏观环境变化、深层矛盾问题、潜在风险因素等进行综合研判,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需要调整完善的对策建议和政策措施。
2.时间要求:2023年5月下旬,形成《温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大纲,并启动课题调研和文稿撰写;2023年6月下旬,形成评估报告初稿;2023年7月,完成征求意见、组织论证,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3.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4.经费预算:本课题经费预算不超过8万元。
5.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442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处。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0577)88968063 邮编:325000
三、课题研究机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备课题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课题申报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课题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3.近3年内相关研究成果、相关学术论文;
4.营业执照复件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复件印);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正本1份、副本一式7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后寄送至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磋商方式
委托单位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程序根据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历史业绩、研究方案、课题报价、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磋商和择优遴选,经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公告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