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23-0039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间: 2023- 11- 02 16: 23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打造数字经济领跑区,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先进经验、举措机制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优秀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围绕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创新实施的工作做法、举措机制等。申报主体须为温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行政机关、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已入选省级及以上数字经济领域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方向
本次评选重点围绕全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十大工程,即数字科技创新提升、数字产业集聚提升、市场主体培育提升、产业数字融合提升、数据价值释放提升、治理数字化能力提升、数字消费引领提升、数字新基建全面提升、平台经济发展提升、数字生态优化提升,以及在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方面的创新做法、举措机制开展评选。
参评案例应聚焦各关键领域,有突破性、示范性,可复制可推广,特别是在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过程中,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标志性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案例申报。各地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附件1)认真遴选案例,填写案例申报表(附件2)。其中,各地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需对辖区内申报案例进行审核把关后再行统一报送,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其他单位直接报送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各地各部门可报案例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专班初审。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将根据申报情况,会同十大工程市级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及相关业务部门、业务处室进行初审把关,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初审入围案例名单。
(三)专家评审。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组织路演,邀请专项攻坚组市级牵头单位有关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以现场演示、汇报答辩的方式对初审入围案例进行复审,形成优秀案例建议名单。
(四)领导审定。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将优秀案例建议名单报经市经信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按程序通报公布。
四、结果运用
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由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办公室(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入选的优秀案例将在民营经济健康发布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并择优向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三个“一号工程”典型案例征集、国家部委等推荐。评选结果纳入年度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评价考核。
五、其他事项
案例申报表要求重点突出、数据准确、逻辑性强,内容确保真实,不得存在虚假情况。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11月8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联系人:林妙、周中强,联系电话:15305770803(浙政钉同号)、18267733581。
附件1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优秀案例评选标准.wps
附件2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优秀案例申报表.wps
附件3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wps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