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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3/2022-000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2-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 05- 26 09: 25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海经区、经开区、浙南科技城经信(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5+5+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建设一批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鞋业、服装、电气、汽摩配、泵阀、包装、锁具等行业,满足制造企业的个性化定制、智能生产管控、流程控制优化、协同研发设计、网络协同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需求。

(二)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等,提供区域资源协同、区域设备规模接入、共性机理模型与微服务开发等服务。

(三)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圈,开放企业资源和能力,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等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平台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必须是温州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信用良好,具备承担平台建设的相应条件。

(二)平台已基本建立并运营,有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云平台的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对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能够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在设计、生产、管理、采销、服务等环节具有新模式服务能力,对行业、区域和产业链发展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

(三)申请认定前二年内,平台主体企业没有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同一单位原则上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书》和《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推荐单位初审。各地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经信局。

(三)组织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根据《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四)评价小组审核。由市经信局组建评价小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得分80分以上,企业级得分65分以上,择优认定为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初选名单。

(五)公示评选结果。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公布认定结果。根据公示结果,下达认定文件,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建设方案;

3.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五、工作程序

各地经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并填报《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建议走EMS渠道),电子版发送至58602560@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虞舒凡,联系电话:88968087,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00号1号楼442室,邮编325000。


附件:

1.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书.doc

2.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大纲.doc

3.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doc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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