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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3/2022-0000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2-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 03- 22 15: 16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各区经信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

为深入实施“千企智能化”改造工程,进一步推进《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阳光兑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工作,请各经信(经发)局组织辖区企业进行申报,并确保政策兑现精准、及时、清廉、高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补助额度

1. 200-500万元智能化技改项目。按照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实际投入金额的15%予以补助;其中开展以能源高效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循环化为重点的绿色改造项目,按实际投入金额的17%给予补助。

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智能化技改项目。按照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投资实际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400万元。

3. 小微企业园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购置生产设备项目。按实际到位生产设备购置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资格。市区范围内亩均效益评价C类或C类以上工业企业(以最近评价结果为准);已进行过单独技改项目备案且处于连续正常生产六个月以上的新设工业企业;明确规定可以不参加综合评价的公益类工业企业;搬迁落地正常生产未满一年尚无亩均效益评价的非新设企业;在小微企业园内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 投资标准。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技改项目;一年内新购置生产设备金额5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园科技型企业新购置生产设备项目。

3. 期限要求。企业申报的技改投资需在申报补助之日前的两年期限内任选一个完整周年期,并以该期限内支付的正规发票金额(不含税)为准。设备发票需与同期银行流水证明相对应,且未享受过财政奖励。

三、申报流程

1. 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1日至9月30日,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投资项目清单。

2. 区级审查。属地经信部门严格优选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温州市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认定细则》(温经信投资〔2021〕7号)对企业申报项目的相关设备进行现场勘查,完成项目审计和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经局党组(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报市经信局审核。

3. 市级审核。市经信局在系统中对项目企业是否失信、亩均评价等级、发票有无重复、数据是否准确、佐证资料是否齐全、区级审核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每月完成一个批次项目审核工作。

4. 审定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5. 资金拨付。属地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

四、其他事项

1. 各区经信部门按照规范流程指导项目企业做好项目申报,严选社会审计机构,严格初审把关和现场勘查,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经局党委会研究后上报审核结果。

2. 根据财政年度结算规定和项目审计用时,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项目兑现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3. 所有项目自申报截止之日起4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和兑现。

4. 各地服务咨询电话

温州市经信局投资与规划处:88968037;

鹿城区经信局企业科:88030381;

龙湾区经信局产业科:86968087;

瓯海区经信局企业科:88502273;

洞头区经信局投资科:56728166;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发局经信科:88078283;

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投资处:86996619。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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