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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3/2021-0027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1-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征求《温州市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突围攻坚十条刚性措施(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时间: 2021- 11- 25 22: 54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为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拟定了《温州市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突围攻坚十条刚性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7日内反馈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产业转型升级处 林剑,电话:88968078。

2021年11月25日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突围攻坚

十条刚性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3万元/人年(标线),争取达到25万元/人年(高线)”目标,特制定十条刚性措施如下:

第一条 加快低效提升。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低于上年度全市同行业平均30%的,优先列为年度低效企业,通过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动企业加快改造、提升或退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第二条 优化技改支持。智能化技改项目试生产一年后,企业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其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0%,追加补助5%;提高30%,追加补助7%;提高40%以上,追加补助10%,追加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受原技改补助封顶额度限制)。每年组织实施智能化技改项目1000项以上,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2000台以上,争取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三条 强化项目管理。新招引项目设置“全员劳动生产率”底线门槛,作为“土地出让合同”和“项目投资合同”的重要量化指标。新招引项目全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应高于当年度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10%以上。加强对“双合同”中全员劳动生产率履约的刚性监管和约束,鼓励新建项目迭代更新设备技术,不断提高项目全员劳动生产率。每年招引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项目50个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第四条 深化“亩均”改革。“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全员劳动生产率的一般权重提高至20%左右。将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主要权衡指标,严格控制全员劳动生产率低于全市同行业平均60%的企业新增供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五条 推动增资扩产。鼓励各地制定政策引导总部企业、拟上市企业产能回归、利润回归;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订单本地化,组建企业共同体,提高原材料议价权、产成品定价权和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六条 鼓励企业上台阶。对企业产值首次超过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进档的奖励差额)。企业3年内未能保持该规模梯队的,退回相应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七条 优化投资结构。开展项目投产“一对一”跟踪服务,协调加快项目竣工验收、上规入统,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3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促局、市经信局)

第八条 强化创新驱动。围绕产品实用性创新、功能性改进、节材性替代等,推动产品精品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每年新增省级工业新产品500项以上。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产品30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九条 突出品牌赋能。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40家以上。加快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每年获评“浙江出口名牌”企业10家。温州区域品牌(产品)附加值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第十条 加强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对在编不在岗的挂靠人员、已离职人员和其他特殊情况在册不在岗人员等进行核准,鼓励企业服务外包,根据用工实际精准填报用工人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共同富裕主要指标,在年度市对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考绩中予以单列考核。按照三年和分年度攻坚目标,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的“赛马”机制,实施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强化争先创优,每季度由市政府对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绝对值任务完成率排名靠后的地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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