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19-0013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经信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招商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提高我市工业设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互联网工业设计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仿真、智能控制等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网络设计和智能设计,提高设计协同创新能力和制造效率。重点支持以工业设计为核心的互联网设计服务平台项目;支持实施众创设计、众包设计、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网络协同设计等新型服务模式项目;支持开展注重用户体验的交互设计,在数字化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温州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项目已投入运行并取得良好成效,应用示范带动效应良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三)申报单位要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建有专业人才队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服务类申报单位要有明确的细分服务领域,服务业绩突出;制造业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注重基于信息交互的设计应用研究。
(四)运行规范,两年内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五)已入选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申报项目可优先列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市级互联网工业设计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各地经信部门。
(二)各地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级互联网工业设计示范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于8月23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生产服务业处,联系人:郑信义;联系电话:88968099;邮箱:715322028@qq.com。
附件:
市级互联网工业设计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