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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3/2019-0005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19-0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 2019 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 08- 02 18: 08 访问次数: 来源:市经信局 字号:[ ]

各区经信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招商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市属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 2019 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 2019 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温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且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性。

(三)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其中,已建成项目是指在近两年内建设,且于 2019 年 7 月底前已投入运营的项目;在建项目是指目前已开工建设,且在2020年底前能基本竣工的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 4000 万元以上,鼓励用户、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加大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应用。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加强人工智能技术、5G 等在关键环节的应用,提升供给能力和支撑能力。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19年,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核心领域、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新材料及传统特色产业等领域,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主要以离散型、流程型两类为主,全省计划建成100家左右省级标杆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 “ 技 术 创 新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进行申报,登录后填写《浙江省离散型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表》(附件1)或《浙江省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并上传相关材料明细表(附件4),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给所在地经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行文推荐。各地经信部门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并于 2019 年 8月 29 日前一式一份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同时将报送项目汇总表(附件 5)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企业网上提交的材料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市经信局技创处  陈四雄  姚芃芃,88968056/88968058,邮箱:957049246@qq.com

省技创中心 柳世袭 徐羽贞(标准要素咨询),

0571-88229695

李 宁(网上填报操作咨询)13516703504


附件:1.浙江省离散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表.docx

          2.浙江省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表.docx

         3.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书.docx

          4.上传资料明细表.docx

          5.2019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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