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 11- 15 14: 31 访问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字号:[ 大 中 小 ]
瑞安在探索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过程中,根据市情实际将改革聚焦到核心问题:市场资源有限而配置分散无序,一些落后企业挤占优势企业资源、要素无序流动甚至是“逆流动”。为有效整合有限资源,该市分步骤开展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将“差别化”配置作为核心要求,把政府职能从对某个产业甚至个别企业的微观干预上抽离出来,转到统一市场规则的制定上,通过落实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实现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型企业的“正向”流动集聚。主要做法如下:
一、在政策引导上下功夫。确定以“差别化”为核心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政策体系。一是明确“差别化”规则依据。制定出台了《瑞安市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意见》,以工业企业为主体,建立了工业企业效益评价机制体系,按照“重点扶持、鼓励提升、帮扶整治”三类,将工业企业分为A、B、C三类,使资源要素和产业政策差别化配置有了统一规范的准则依据。二是明确“差别化”政策内容。出台用地、用能等方面差别化配套政策,其中《瑞安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A、B类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瑞安市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实施方案》明确了对当年评选为C类的规上企业进行警示,规下C类企业和连续两年评为C类的规上企业,要在《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元执行。去年,实施期限为2个月,累计征收差别化电费364.91万元。同时,整合、引入“腾笼换鸟”、“空间换地”、“四换三名”等激励倒逼机制,制定新增工业项目准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企业自行实施退二进三、现有建筑物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多个方面差别化政策。三是明确“差别化”实践途径。确定了以市场推动要素资源流动的路径,创新金融人才服务实体经济的系列举措,建立用能、股权、排污权等交易平台和机制,使优势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聚。四是明确“差别化”结果运用。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将A、B、C类企业明显区别。在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中,明确分配准入条件,C类企业原则上不能参与分配竞争;领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评选等评优评先项目新规中将A类企业作为前置条件;各类降本减负新政中C类企业不纳入扶持范围,比如根据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审核上报省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二、在评价体系上下功夫。形成以“电税比”、“电产比”为核心的“电产效益”评价体系。要实现企业资源要素的差别化配置,首先要科学合理地对企业评价分类。该市在深入分析市情实际后,发现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评价体系虽全面但相对而言过于复杂,一方面由于“亩均效益”相关指标多达七八个,且需要跨行业对比排序,指标设计难度相对过大;另一方面评价所需的土地、税收等基础数据庞大,且存在不全面、不精确,或者登记方式与统计需求不相符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使改革在企业信息统计“第一步”卡壳,如果勉强推进,可能导致为了规避实施困难,而根据已有“结果”定政策的情况,使改革做“虚功”。为此,该市采取三方面措施突破这一难题:一是通过科学简化评价指标降低复杂性。暂不采用“亩产效益”评价体系,而是以““克强指数”三大指标之一的“用电量”为基础,形成以“电税比”、“电产比”为核心的“电产效益”企业评测排序体系,大大简化评价工作,同时因为“用电量”指标准确客观的特点,保证了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二是通过分类分批推进提升可操作性。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先期对全市规上企业和用电量20万度以上企业进行普查整理、排序分档,经验成熟后再分批推进10万度、5万度以上用电企业评价排序。今年是实施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的第二年,我市全面升级工业‘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规上企业、用电量10万度以上规下企业、用电量10万度以上自然人用户全覆盖。企业总数从2015年的3142家增加到今年的4787家,评价企业的数量同比增长52.36%。三是通过强化扶优限劣设计增强实效性。在方案中直接确定重点扶持企业和帮扶整顿企业比例,规上企业中分别确定为15%和5%,规下企业中分别确定为5%和10%,并且明确要实行“一年一评价”,以此梯次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今年,已初步评定规上A类184家、C类29家,规下A类99家、C类1517家。
三、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突出解决用电数据采集难题,以“一户一表”为目标,形成基础用电数据采集、排序、纠错、核定的有效机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瑞安市发现即使将评价指标简化到“用电量”单项指标,但相关企业数据采集难度仍然极大,遇到突出的问题有:“一表多户”,即多家企业共用一个电表,如莘塍街道恒通机件有限公司名下电表接入14家企业共用;“一户多表”,即一家企业在多个厂址用电;“表企不一”,企业频繁转租、变更导致企业名称与用电名称严重不符,还有一部分企业因无法提交房产证明而无法办理用电手续,等等。这些情况在全市量大面广、工作难度极大,为了快速有效推进工作,瑞安市狠抓三方面举措:一是组建专门机构。成立以分管工业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市经信局设立办公室,联合电力、统计、国税、地税等部门,组建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专门机构,并明确长期设立以统筹企业评价工作。同时,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通过建立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对重点疑难问题现场核查等方式,完成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分别为3142家和4784家企业的排序分类工作。二是建立纠错机制。为保证评价排序结果的科学公正,建立了评价排序结果的公示制度和纠错制度,及时将评价结果在瑞安日报刊登公示,对有异议的评价,按照“企业反映、镇街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变更”的纠错机制,开展常态化纠错工作。今年以来,有47家企业申请情况变更,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按实际情况分为同意予以变更、不予变更、先完成一户一表实名制改造后再予调整、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后不再执行差别化电价等四类情况予以执行。三是推动用电实名制。从长远入手抓用电规范化建设,制定《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一户一表”实施方案》,一面严格把关新装用电增量,同时积极对存量用电进行规范,通过积极推行“一表多户”分户计量、倒逼用电企业开展实名登记等措施,夯实了用电统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