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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3/2021-0019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1-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1- 03- 05 17: 19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3月21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经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经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经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市经信局党委高度重视,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并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经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制定《整改落实推进表》,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三是上下联动,推动巡察整改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和整改责任分工,对自己分管口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处室和各党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标本兼治。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3人,教育提醒19人;新制定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013元。

ー、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担当不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不够有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三助三红”行动,制定实施《温州市传统制造业重塑计划》,建立工业经济运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企业大走访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建立企业重点指标清单管理制度,以非常之力推进工业经济逆势而上、稳中有进。2019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为7.8%,较全省高3.7个百分点。一是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启动温州市千企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行动,完成574家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建成无人车间项目50余项,智能化产品示范项目60余项,其中13项获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称号,新增上云企业13970家。二是推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产学研合作,2019年新增1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2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0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7个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三是培育一批“小升规”企业。2019年新增“小升规”企业1030家,新建投产上规企业65家。“小升规”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入库数均居全省第1。四是建设投产一批重点项目。2019年全市工业投资增速为11%,开工建设超亿元项目334个,竣工超亿元项目49个,新开工小微企业园21个。

(二)“两化”融合,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一是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主动对接国内数字经济知名企业,牵头引进落地了中交信安网络安全中心、航天云网浙南区域总部、国网信通文成大数据中心、天心天思数字经济创新中心等重大项目。推进5G试点城市建设,已建成5G基站2000个,获评省级新型基础设施(5G)重点领域提升专项,获省财政1000万元奖励。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指数全省前三,较上一年前进一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1%,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1.5个百分点。二是提高装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2019年7月份制订出台《温州市智能装备产业专项培育方案(2019-2021年)》,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2019年12家企业获得省级技术中心称号,认定20家企业为市级技术中心,11家企业获得省首台(套)项目称号。2019年10月成功举办第十四届温州机械装备展、第五届智能制造暨工业机器人展,同期举办中国(温州)智能装备技术与发展趋势主题报告会,机械展展示面积约45000平米,展位数1550个,参观人次超过6.8万人次,意向采购金额近3.8亿。三是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的十条刚性措施(试行)》,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推进17个园区进行数字化改造。小微企业园亩均税收达18.21万元,亩均产值达408.8万元,均居全省第一。

(三)积极作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做好预算测算。2019年9月开展产业政策评估工作,对经信领域所有工业和服务业政策进行绩效评估,并制定《温州市经信局产业政策绩效评估报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动能21条”和《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19〕44号)文件精神,强化年初预算支出管理、加强资金奖补测算,2019年符合条件的5家税收提档升级企业已全部享受政策奖励。二是加快惠企政策落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降本减负政策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2019年8月出台《温州市企业减负降本政策》,提出30条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外贸、物流、用工、融资等成本,2019年为企业减负230亿元。

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扎实,服务企业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万名干部进万企”行动。对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企业、亏损规上企业、省市级雄鹰培育企业、领军型培优企业和高成长型培优企业以及新建投产企业等重点企业给予精准帮扶,解决企业困难问题。累计化解销号企业问题4489个,化解率为98.6%,其中已化解企业“旧账”问题224个。制定《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和《重大涉企案件风险报告制度(试行)》。二是梳理惠企政策。2019年4月组织编制《项目申报辅导手册》,2019年8月组织编制《智能化改造服务手册》,帮助企业全方位了解项目年度计划、申报内容、流程及相关政策等,提高企业对项目的认知度。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使奖励条件更符合企业实际需求。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奖励资金。全市共获得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4.4亿元。乐清在2018年度振兴实体经济(传统改造)财政转型激励政策考核结果中位列全省18个试点县(市、区)第一位,全省振兴实体经济(传统改造)财政转型激励政策现场会在乐清召开。四是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制定出台《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线下入驻服务机构考核办法》《温州市县级分平台考核办法》等制度,强化平台日常管理、规范运行。推出“帮企云”在线化解平台,归集发布国家、省、市、县各类涉企政策近千条;开展“帮企行”等系列服务活动,2019年开展200多场,服务15000多人次。

三、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一是制定《2019年度温州市经信局党建工作要点》《2019年度温州市经信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和《2019年市经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配备学习秘书,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承担牵头汇总职责,做好安排学习活动、进行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等具体任务。三是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档案,对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汇总。2019年中心组成员人均出席率达到83%以上,人均中心发言次数达到4次以上。

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缺失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说明并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代签名问题,已责成当事人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配优配齐党支部委员会。于2019年7月对局机关3个党支部人员进行调整,重新换届选举支委会。由3名正职业务骨干担任党支部书记,3名副职年轻骨干担任副书记,每个党支部支委会配备5名委员。要求各新任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列入其中,进行全面认领。二是编制《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列明“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六制”、主题党日“六规范”、标准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要求,指导支部规范活动组织、活动人员、活动程序、党课要求、活动纪律、活动记录等。三是制订“党支部学习月刊”。每月结合实际,逐月列出“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具体安排发给各党支部,作为定期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阵地作用未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2019年4月出台《2019年温州市经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述职;2019年7月出台《2019年市经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纳入纪检监督检查范围;2019年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5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撰写了《工业经济方面涉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情况分析研判》报告,供市委宣传部参考。并于2019年11月制定《2019年度温州市经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责任分工》,对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切实增强推进合力。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工作评鉴范围,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流程,将意识形态纳入其中作为重要内容。先后于2019年11月、12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均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接受监督和评议。四是配备专门的信息管理员,对局网站全部栏目进行一次梳理,对 “信息经济”“两化融合”“智能制造”三个模块进行了整合,改为“数字经济”模块;结合主题教育,将“两学一做”栏目更名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版块。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凡提四必”,严格规范选人用人。2019年9月制定《经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执行,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的规范和管理。

关于提任人员未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或出具廉政鉴定问题,已责成2名主要责任人书面检查,并对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关于民主推荐不严密问题,已责成2名当事人作书面检查,对时任分管人事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关于党委会讨论研究人事问题不严谨问题,已责令时任负责记录的办公室主任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关于考察纪实档案不规范问题,已责令时任人事处处长作书面检查,并对时任分管人事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规范管理,确保干部因私出国(境)正规有序。2019年7月出台了《关于印发〈温州市经信局考勤、请假休假、外出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经信发〔2019〕84号),全面完善干部因私证件申领、收缴和保管制度,出国(境)审批和返回报告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关于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诫勉谈话3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1人,并对时任分管人事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审核把关不到位、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措施,规范使用。修订完善《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细则》,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不合标准的接待支出和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出差坚决不予报销;二是出台《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监督机制,明确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分配使用、审核拨付、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全过程的流程和要求,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在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备案的基础上,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健全监督机制。三是加强外部监管。2019年 8月将“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上报列入2019年度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项目。同时借助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实现产业政策兑现申报、受理、审核、资金拨付全程公开、透明、可查询。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所有10万元以上资金必须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再提请局党委会审核通过才能予以列支。

关于出国经费超预算问题,已责令时任财务会计作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严问题,责令时任财务会计作书面检查,并对时任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3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清退违规资金2013元。

关于超范围列支经费问题,已责令时任财务会计作书面检查,并对时任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3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任传导同频共振。于2019年7月制定出台《2019年市经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19年市经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工业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改进。落实党风廉政逢会必讲“15分钟”制度,2019年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专题例会。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在会上向党委汇报责任落实情况。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9年11月修订出台《市经信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在其中规定谈心谈话时机要求、类型内容要求、记录程序要求等,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开展规范深入的谈心谈话。2019年7月,由局机关纪委牵头,对各党支部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抽查,形成倒逼机制。三是加大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局机关纪委于2019年6月和7月先后开展了两轮处室及个人的岗位风险排查,要求全体干部认真查找处室及个人岗位风险点3个以上,并提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

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内容雷同问题,已责令3名当事人作书面检查。

下一步,市经信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既定目标持续推进。二是强化制度促长效。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预防两手抓,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建立健全管用的制度规范,推动市委巡察成果长效运行。注重运用好巡察结果找差距、补短板,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事业发展、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最大化。三是矢志不渝强担当。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温州工业经济发展高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68017;邮政信箱: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jxw00@126.com。

中共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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