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21-0026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10-
08
15:
55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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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住建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按照《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温经贸技术〔2011〕93号)要求,现就2021年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要求建筑、房地产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5亿元;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12名,同时符合《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浙江政务网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栏目(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df781920-26d0-4c6e-96b2-ddc164daf768)的提示和要求,上传《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件,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
(二)各地经信、住建部门按照认定条件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于10月22日前通过浙江政务网提交审核结果,行文分别寄送市经信局和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温州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88968072,88968058;
温州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89987098。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