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3/2021-0000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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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经信(经发)局,各有关协会: 根据《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20〕125号)等精神,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更好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称评审,现将2021年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二、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统一使用“温州继续教育网学时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进行管理,网址:www.wzjxjy.cn。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均需通过“登记系统”进行注册。用人单位注册后,个人账户方可选择匹配用人单位。 1.一般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需登陆“登记系统”个人账户后,自主报名选择一门学习课程(历年已学课程无法再次选择)。学习后考试合格,取得当年一般公需科目18学分。 2.行业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关注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众号(公众号:wz_96871),进入“亲清政商云学堂”即可观看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平台签到页面,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单位名称、所属区域),便于学分考核。学习形式为网络直播上课,直播时可与老师互动提问。直播结束后一周时间内,专业技术人员回看该课程可计入学分;超过一周时间回看,仅供考试复习,不计入学分。 专业技术人员每学完1节行业公需课指定课程,即获得2个学分;获得12个学分及以上学员可报名参加市经信局组织的行业公需课考试。经考试合格者,由市经信局统一登记认定为当年行业公需科目12学时。每年行业公需课考试时间分2次进行,相关考试事项另行通知(详见附件2、3)。 3.专业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陆“登记系统”个人账户后,点击“个人中心”—“学时认证”—“新增认证”栏目,按实际情况选择认证类型,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后,按规定登记学时。 各有关单位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类培训班需批量认定学时的,需提前将办班培训计划报市经信局备案(详见附件1),办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后提交办班总结、合格人员名单等台账资料作为专业科目学时登记依据。 三、培训管理 1. 本通知有关要求适用于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各地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服务好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2. 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时认定登记中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 附件:1.2021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继续教育 办班计划备案表 2.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公需课学习操作手册 3.2021年度上半年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公需课课程安排表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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