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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乐清市获省2018年度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县(市、区)考评优秀

时间: 2019- 07- 30 16: 28 访问次数: 来源: 市经信局 字号:[ ]

近期,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18年度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考核结果的通报》(浙经信投资〔2019〕129号),乐清市在2018年18个激励县市综合评分80以上,超额完成省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8项指标,确定为优秀。

2018年乐清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74亿元,增长10.8%;增值税(地方部分)39.9亿元,增幅9.5%;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13%;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2.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5.8%;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数104.5分,在全省89个县(市、区)中排第7;科技进步变化情况综合评价居全省第4,其中技术创新和创新环境评价均居全省第1,列入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低压电气成功列入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列入全省20个小微园建设提升实施县市,排名第二;在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动能、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等三个方面成效明显,受到省政府督查激励。

2019年乐清将继续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抓手,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以小微园和创新平台建设为载体,拓展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空间;以优质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为主体,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以节能降耗和要素改革为支点,推进工业经济绿色发展;以精准服务和降本减负为保障,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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